關於吃 ──最簡單的幸福 文◎張小嫻 我是很喜歡吃東西的,簡直已經到了饞嘴的地步。美食是人生最大的其中一種幸福,也是最簡單和直接的幸福。昏天暗地在家裡趕稿的日子,我滿腦子想著的是忙完之後去吃些甚麼來獎勵自己,這是我工作的動力。 我的早餐吃得十分豐富:一杯鮮榨檸檬汁、一個水果、一碗牛奶燕麥片,裡面放兩茶匙燕窩,有時還會再吃一片塗上法國藍紋乳酪或義大利番茄醬的麥包。 我的午餐相對『簡單』得多,不出去吃飯的話,我通常甚麼也吃,例如一大包花生米! 晚餐是一天裡最豐富的,我會在外面吃。我喜歡吃海鮮,尤其是清蒸鮮魚,也愛吃日本料理的生魚片。以前喜歡味道比較濃的菜,也許現在人老了,愛上清淡。清淡之味比較雋永。美食也像愛情和人生,總有一天,會洗盡鉛華。 以我的食量而言,我實在算是窈窕。每次聽到人家說『你這麼喜歡吃東西,為甚麼不會胖?』的時候,我難免有點沾沾自喜!誰說我不會胖?我只是有時胖有時瘦罷了。我從不節食,這太痛苦了。吃是我生存在這個世界的其中一個理由啊! 我也曾經想過,我是個寫東西的女人,讀者也許對我有很多憧憬,我卻整天想著吃,會不會破壞形象呢?後來我想,這就是我,無須掩飾,吃也是人生一種崇高的追求啊! 我喜歡買一些談美食的書,每次買了這些書,我會馬上把它看完。知識的書、心靈的書,甚至偉大的文學作品都可以遲一點才看,美食的書,我捨不得放下。 然而,再美好的食物,只有一個人獨享,畢竟太寂寥了。我喜歡的男人,也要喜歡吃和懂得吃,可以吃得豪邁,也可以吃得精緻,食量好,酒量也要好。我喜歡兩個人一起吃飯,我不吃的和我吃不下的,全都倒進他肚子裡。好吃的,大部分給我吃;不好吃的,全部留給他吃。帶個男人出去吃飯,就有這個好處。我無法愛上一個吃得比我還要少、捨不得花錢去吃、分不出甚麼好吃甚麼難吃的男人。這種男人太乏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