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部:掩埋的寶藏

一九七八年

「天才,起床了。」
羅斯史坦不想起床。這夢太美了。主角是幾個月後才會跟他結婚的第一任妻子,當時才十七歲,全身完美無瑕,一絲不掛,閃著亮光。他們都沒穿衣服,他十九歲,手指油油的,但她不介意,至少那個時候她不介意,因為他腦袋裡有一堆夢想,她只在乎這個。她比他還相信這些夢想,相信是對的。在這個夢裡,她歡笑用手握住他易握的部位。他想繼續夢下去,但一隻手搖著他的肩膀,然後這夢就跟肥皂泡沫一樣破了。
他不再是十九歲,沒有繼續住在只有兩個房間的紐澤西小公寓裡。再過兩個月,他就滿八十歲了,他住在新罕布夏州的一間農莊裡,他在遺囑裡特別寫明,自己要葬在這裡。他的臥室裡有三名男子,他們臉戴滑雪面罩,三個人,戴著三種顏色的面罩:紅、藍、金絲雀的金黃色。他看著這個場景,打算相信這只是另一場夢,美夢變成噩夢,有時就是會這樣,但那隻手放開了他的手臂,抓著他的肩膀,把他往地上摔。他撞到腦袋,叫了一聲。
「住手。」戴著黃色面罩的人說:「你想把他摔到不省人事嗎?」
「看呦。」戴著紅色面罩的人指著,說:「老傢伙硬起來了,肯定作了什麼春夢。」
負責搖人的藍面罩,說:「真是硬邦邦耶。這種年紀的人,啥屁都舉不起來。我爺爺──」
「閉嘴。」黃面罩說:「沒有人在乎你爺爺怎樣。」
雖然羅斯史坦還沒完全清醒,但他曉得自己麻煩大了,四個字出現在他的腦袋裡:盜賊入室。他擡頭看著臥室裡實實在在的三個人,他上了年紀的腦袋好痛(右側有一大塊瘀傷,感謝他吃的抗凝血劑),他的心臟在瘦削的左側胸腔危險地跳動著。他們朝他走來,三名男子都戴了手套,可怕的頭套下穿了素色的風衣。盜賊入室,沒錯,他身在距離鎮上八公里遠的地方。
羅斯史坦想盡辦法釐清頭緒,趕跑睡蟲。他告訴自己,現在的狀況很有利,如果他們沒有露臉,基本上就不會殺他。
也許吧。
「各位。」他說。
黃先生大笑起來,對他比了根大拇指。「天才,開場白不錯。」
羅斯史坦點點頭,好像這是什麼讚美一樣。他望了床邊的時鐘,現在是凌晨兩點十五分,然後又看著黃先生,他應該就是帶頭的吧。「我只有一點現金,若你們不傷害我,歡迎你們統統帶走。」
颳風了,落葉沙沙落在房子的西側。羅斯史坦注意到暖氣開了,這是今年第一次,現在不是還算夏天嗎?
「根據我們的情報,你的現金可不只一點。」紅先生開口。
「噓。」黃先生對羅斯史坦伸出手,說:「天才,起來。」
羅斯史坦握住那人的手,搖搖晃晃爬起身子,坐在床上。他呼吸困難,卻清楚注意到目前的場景(這種自覺可以說是他人生裡的祝福,也是他的詛咒):一個身穿飄逸藍色睡衣的老人,頭頂光光,只有耳朵上方一點有如白色爆米花的幾撮毛。這就是甘迺迪當選總統那年,大作家登上《時代雜誌》封面的晚年模樣。雜誌封面印的字樣是:「約翰‧羅斯史坦,避世的美國天才」。
天才,起床了。
「喘口氣吧。」黃先生如是說,他的口氣充滿擔憂。不過,羅斯史坦才不信這套。「然後我們就去客廳,客廳是正常人討論事情的地方。慢慢來,休息一下。」
羅斯史坦放慢呼吸的速度,也吸得更深,他的心跳稍微慢了一點。他要自己想起佩姬、她那副茶杯大小的乳房(小而完美),還有那雙修長光滑的美腿,不過,那場美夢跟佩姬一樣消失了。佩姬現在不過是個住在巴黎的乾癟老太婆,花的還是他的錢。至少他努力維繫的第二段婚姻對象尤蘭德入土為安了,因此,贍養費就免了。
紅面具先前就離開了,羅斯史坦現在聽到他在書房裡翻箱倒櫃的聲音。有東西掉了,抽屜打開又關上。
「好點了嗎?」黃先生問,羅斯史坦點點頭,他又說:「好,那走吧。」
羅斯史坦讓他們帶著他前往小小的客廳,在他左側的是藍先生,右手邊則是黃先生。而他書房的搜索行動繼續進行。要不了多久,紅先生就會打開衣櫥的門,推開他的兩件外套、三件毛衣,出現的是保險箱。這是一定的。
好吧,只要他們放過筆記本就好,他們為什麼會想拿筆記本呢?這種惡棍只對錢有興趣。他們大概只認得《閣樓雜誌》上的字吧。
不過,他不太確定那個戴著黃色面罩的傢伙。這人講話的口氣聽起來讀過書。
客廳裡的燈都打開了,一點影子也沒有。起床的鄰居肯定好奇老作家家裡怎麼了……前提是如果他有鄰居的話啦。最近的鄰居住在三公里外的大馬路上。他沒朋友也沒訪客,還會趕走偶爾出現的推銷員。羅斯史坦就是這樣一個奇葩,退休作家,隱士,繳了稅,然後沒人甩他。
藍臉和黃臉帶他去安樂椅的旁邊,椅子對面就是很少打開的電視。他沒有立刻坐下去,藍先生推他坐下。
「輕點!」黃先生尖銳地說,藍先生咕噥著什麼退了開來。黃先生是老大,沒錯。黃先生是雪橇車隊裡帶頭的狗。
他彎腰看著羅斯史坦,手擱在他的燈芯絨褲子上,問:「你要喝點什麼讓你舒服一點嗎?」
「如果你指的是酒,我二十年前就戒了。是醫囑。」
「你真好樣的,會去聚會嗎?」
「我不是酒鬼。」羅斯史坦惱怒了起來。在這種狀況下因為這種事情而惱怒實在讓人生氣……是嗎?大半夜的,戴著彩色滑雪面罩的人從床上把你挖醒,鬼才曉得該怎麼反應呢。他思索起自己會如何描寫這一幕,他一點頭緒也沒有,他從來沒有寫過這種狀況。「大家以為二十世紀的白人男性作家都是酒鬼。」
「好啦、好啦。」黃先生說,好像是在安撫一個鬧脾氣的孩子。「要喝水嗎?」
「不了,謝謝。我想要你們三個快點離開,所以我老實跟你們說。」他不曉得黃先生是否明白人類論述的基本規則,那就是,當人家說要「老實說」的時候,通常在心底都已經準備好撒出速度比四匹馬跑得還快的謊了。「我的皮夾在臥房衣櫥的抽屜裡,裡面有八十幾塊美金。壁爐架上有個瓷茶壺……」
他比了比。藍先生轉頭去看,黃先生文風不動。黃先生繼續觀察羅斯史坦,面罩後方的雙眼似乎興味濃厚。羅斯史坦心想,這招不管用。不過,他沒表現出來。他終於清醒了,生氣也害怕,不過,他曉得自己最好還是別展現出太多情緒。
「我把管家的錢放在那裡,大概有五、六十塊。這個家裡就這麼點錢,拿了就走吧。」
「操你個騙子。」藍先生說:「老兄,你有的不只這些。我們清楚得很,相信我。」
彷彿這是舞臺劇的指令一樣,紅先生從書房大喊:「賓果!找到保險箱了,好大一個!」

2.

羅斯史坦早就知道戴著紅色面罩的人會找到,但他的心還是沉了下去。蠢到在家裡放現金,他的理由很簡單,他不喜歡信用卡、支票、股票、過戶文件,就是這些看起來充滿誘惑的枷鎖將人民綁在美國巨大又抵擋不了的負債與消費集團之上,真是自找死路。不過,現金也可能是他的救贖,錢沒了,再賺就好。那一百五十幾本筆記本掉了可就回不來了。
「密碼來吧。」藍先生彈了彈戴著手套的手指,說:「快點說。」
羅斯史坦差點氣到不肯說,根據尤蘭德的說法,他這輩子的預設心情一直都是生氣(她說:「大概從你睡在那該死的搖籃裡就開始生氣了。」),不過,他也很累,又很害怕。若他不說,他們肯定會揍到他開口。他也許還會再次心臟病發,再一次,可能就真的會要他老命了。
「如果我給你保險箱的密碼,你們會拿了裡面的錢,然後離開嗎?」
「羅斯史坦先生。」黃先生用看似真切友好的態度講話(因此感覺很詭異),「你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佛萊迪,去拿袋子。」
羅斯史坦看著藍先生,也就是佛萊迪,從廚房出來的時候,心裡閃過一陣寒意。同時,黃先生又露出微笑。羅斯史坦已經開始厭惡這個笑容,那對紅唇。
「天才,來吧。快說,早點開始,早點收工。」
羅斯史坦嘆了口氣,背出書房葛道爾保險箱的密碼組合。「三,左轉兩圈,三十一,右轉兩圈,十八,左轉一圈,九十九,右轉一圈,然後歸零。」
面罩後方的紅唇大笑起來,現在連牙齒都露出來了。「我早該猜到,是你的生日。」
黃先生對著在衣櫥那方的人大喊密碼組合,羅斯史坦則整理了一下讓人不怎麼舒服的推理演繹。藍先生跟紅先生是為了錢而來,黃先生可能也會分到一杯羹,但老作家相信這位一直叫他「天才」的人,首要目標並不是錢。好像是為了加強這種想法一樣,藍先生回來了,伴隨他的是室外一陣舒涼的冷空氣。他拿了四個空的行李袋,一肩兩個。
「聽著。」羅斯史坦對著黃先生說,還直盯著對方的雙眼。「別這樣。保險箱裡除了錢以外,就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了,其他的就只是幾本隨手的筆記,但對我來說很重要。」
紅先生在書房裡大喊:「莫瑞,耶穌基督真走運!咱中頭獎了!見鬼爽歪歪,裡面錢超多的,還裝在銀行信封裡,超多的!」
羅斯史坦心想,至少六十個信封,可能有八十個,每個信封裡裝了四百美金。由我在紐約的會計師阿諾‧艾伯開立,金妮負責將支票兌現,然後把現金裝在信封裡給我,我再放入保險箱。我的支出不多,因為阿諾也會從紐約幫我處理大型的支出。我偶爾會給金妮一點小費,聖誕節的時候也會犒賞郵差,不然,我實在很少花錢。這樣已經持續好幾年了,為什麼?阿諾從來不問我把錢都花到哪裡去了。也許他覺得我沒事會找妓女,或跑去洛金漢姆賭馬。
不過,好玩的來了,他可能跟黃先生(又名莫瑞)講我的事。我從來沒有問過自己,就跟我不會問自己為什麼寫完一本又一本的筆記本一樣。有些事情就是這樣啊。
他大可把這些想法全說出來,但他緊閉上嘴,不是因為黃先生不懂,而是因為那口精明的紅唇微笑訴盡他也許明白。
而且不在乎。
「裡面還有什麼?」黃先生喊。他的目光還盯著羅斯史坦的雙眼。「箱子?放手稿的箱子?我跟你說過的大小?」
「沒有箱子,只有筆記本。」紅先生回報:「整個保險箱裡都是。」
黃先生笑了笑,目光還停留在羅斯史坦的雙眼。「手寫的,天才,你都手寫,對不對?」
「拜託。」羅斯史坦說:「放過那些筆記吧。那些東西不該看,根本還沒寫好。」
「我想,那些東西也不會寫好了。為什麼呢?因為你就喜歡堆東西。」羅斯史坦先前在那雙眼睛裡看到了愛爾蘭人的光彩,現在沒了。「嘿,反正你也沒必要再出版什麼了,對吧?你沒有財務上的需求,《浪子》、《浪子從軍》、《浪子回頭》,知名的吉米‧高德三部曲到現在還在結版稅,永遠不會絕版。我們這偉大的國度,大學生都要讀你的書。多虧了這些文學老師,覺得你跟得過諾貝爾文學獎的索羅‧貝婁棒透了,你有一群中毒的大學生讀者。你都算計好了,對不對?何必寫些有損你金字招牌的東西?你大可躲在這裡,假裝外面的世界並不存在。」黃先生搖搖頭。「我的朋友,你真是給『肛門滯留人格』賦予全新意義。」
藍先生現在靠在門口,問:「莫瑞,我現在要幹嘛?」
「去幫柯提斯,把東西全部裝起來。如果行李袋不夠裝,找一下,就算是跟他一樣的籠中鼠也至少會有一個行李箱。把全部的筆記本都裝進去。別浪費時間數鈔票,我要盡快離開這裡。」
「好。」又名佛萊迪的藍先生撤退。
「別這樣。」羅斯史坦說,聲音裡的顫抖讓他自己都害怕。他有時會忘記自己有多老,但今晚他可一刻也沒有忘過。
叫做莫瑞的人靠向他,綠色的雙眼從黃色面具的小洞裡看出來。「我要問你一個問題,如果你夠誠實,也許我們會留下筆記本。天才,你可以誠實回答我的問題嗎?」
「我盡量。」羅斯史坦說:「你知道,我從來沒有說自己是天才,那是《時代雜誌》對我的稱呼。」
「但我猜你也沒寫信去抗議過。」
羅斯史坦沒說話,心想,媽的混蛋,媽的自以為聰明的混蛋。不管我回答什麼,你什麼也不會留下,對吧?
「我的問題如下,為什麼你他媽的就不能放過吉米‧高德?為什麼你必須把他的臉往地上抹?」
這個問題不在羅斯史坦的意料之內,雖然吉米‧高德是他筆下最出名的人物,也是別人會記得的角色(如果有人會記得的話啦),但他一開始沒聽懂莫瑞的意思。同一冊稱呼羅斯史坦為天才的《時代雜誌》,也說高德是「美國豐饒之地的絕望偶像」,基本上都是狗屁啦,不過這些狗屁能夠促成銷量。
「如果你是要我在《浪子》就停筆,你可不孤獨。」他差點就說,但《浪子從軍》奠定了他成為美國重要作家的名聲,《浪子回頭》則是他寫作生涯的最高點,評論把他捧上了天,本書還盤踞《紐約時報》暢銷書榜長達六十二週,讓他得到國家書卷獎,不過,他沒有親自出席領獎就是了。這個獎說高德三部曲是「戰後美國的《伊里亞德》史詩」,說的可不是最後一本,而是將三本書放在一起討論。
「我不是說你該在《浪子》就停筆。」莫瑞說:「《浪子從軍》也很棒,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很真實,重點在最後一集,老兄,寫那什麼亂七八糟的狂歡節啊?廣告?我是說,廣告公司?」
黃先生接下來的舉動讓羅斯史坦喉頭緊縮,腹沉如鉛。他彷彿若有所思般緩慢地拉下黃色巴拉克拉法面罩,露出一張典型波士頓愛爾蘭年輕人的面容:紅髮、綠眼、蒼白毫無血色的臉,這張臉只會曬傷,不會曬黑。還有副奇怪的紅唇。
「住在郊區?車道上停著一輛福特?一個老婆,兩個小鬼頭?每個人都能背離自己的原則,你要說的是這個嗎?每個人都會吞下苦果?」
「筆記本裡……」
筆記本裡還有兩本吉米‧高德的小說,他要說的是這個,這兩本書可以完成這個完美的循環。第一本裡的吉米認清郊區生活的空洞,離開家人、工作及舒適的康乃迪克。他徒步離開,只帶了一個軍用背包,背了幾件衣服。他成了年長的中輟生,拒絕他那唯物主義的家庭,在紐約市度過充滿酒精的週末後,決定從軍。
「筆記本怎樣?」莫瑞問:「天才,快說。告訴我,你為什麼要打擊他,還一腳踩在他的腦袋上。」
在《浪子西行》裡,他再次找到自己。羅斯史坦想這麼說,他最核心的自己。不過,現在黃先生露臉了,還從素色風衣右邊口袋裡掏出一把手槍。看起來非常哀痛。
「你創造出美國文學史上最偉大的角色,然後在他身上拉屎。」莫瑞說:「幹這種事的人不配活著。」
怒火再次燃起,真是個甜美的意外,約翰‧羅斯史坦說:「如果你這麼想,你根本就不懂我寫的東西。」
莫瑞舉起手槍,槍口是只黑色的眼睛。
羅斯史坦也舉起因為關節炎而起瘤的手指,好像這是他的槍,看到莫瑞稍微畏懼,還讓他非常得意。「少跟我說你那沒頭沒腦的文學批評。在你出生前,我就看多了。你幾歲?二十二、二十三?你懂人生嗎?還談什麼文學?」
「至少我懂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出賣自己的原則。」羅斯史坦訝異地看著淚水在那對愛爾蘭雙眼裡打轉。「過去二十年跟窩洞老鼠一樣不敢面對世界的人,別跟我說教人生是什麼。」
昔日評論(「你膽敢離開名家的殿堂?」)將羅斯史坦的怒火徹底燃起,這種怒火全開的狀態曾讓他砸玻璃、摔家具,這種怒火佩姬跟尤蘭德再清楚不過,他很慶幸自己在這個時候發飆。死的時候怒火中燒,總比畏縮膽怯好。
「你要怎麼把我的作品拿去換錢?你想過這點嗎?我猜你想過,我猜你知道,這就跟你打算偷海明威的筆記、畢卡索的畫作一樣。不過,你的朋友大概學識沒你高,是吧?從他們講話我就聽得出來。他們明白你曉得的狀況嗎?我猜他們不懂。不過,你說服了他們。你在天上畫了一個超大的餅,告訴他們,每個人都可以分一杯羹。我覺得你有這能耐。我相信你要舌粲蓮花是沒問題的,但我相信怎麼說都只是空洞的辭藻而已。」
「閉嘴,你的口氣跟我媽一樣。」
「我的朋友,你只是個二流小偷,還蠢到偷了永遠賣不掉的東西。」
「天才,我警告你,閉嘴。」
羅斯史坦心想,要是他扣下扳機會怎樣?再也不用吃藥了,再也不用因為過往的所作所為而懊悔了,再也不用在意一路上有如撞壞汽車般遺留下來的破裂關係。再也不必耽溺在寫作裡,再也不必累積一本又一本的筆記本,這玩意兒看起來就跟堆積在林地小徑上的兔子大便一樣。在腦袋上來上一槍感覺也許也沒那麼差,強過癌症或阿茲海默症,後者是花了大半輩子靠腦子維生之人的頭號噩夢。當然會有頭版新聞,早在那該死的《時代雜誌》報導之前就存在了……但若他扣下扳機,我也讀不到了。
「你真是蠢得可以。」羅斯史坦說,他忽然處於一種狂喜的狀態。「你自以為比其他兩個人聰明,你並沒有。至少他們曉得錢可以花。」他靠向前,盯著長著雀斑的蒼白面容看。「孩子,你曉得嗎?就是你這種人打壞了閱讀的美名。」
「最後警告。」莫瑞說。
「去你的警告,也去你媽的!要嘛開槍,要嘛滾出我家。」
莫瑞斯‧貝拉米對著他開了槍。

莫瑞斯和兩個同夥闖進知名小說「吉米.高德」系列的作者約翰.羅斯史坦家裡,打算偷走他的大筆現金和一百五十本手稿筆記本。對「吉米.高德」系列看法的不同,讓莫瑞斯和羅斯史坦吵了起來,莫瑞斯在激動之下一槍打穿了羅斯史坦的腦袋。他不在乎錢也不害怕殺人,只想獨占那些筆記本,瘋狂書迷的腦中於是浮現一個又一個瘋狂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