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尋寶

自從莉西的丈夫史考特過世後,很多人寫信來煩她,或打電話騷擾她,甚至還有更多人找上門來。那些人對得過普立茲獎和國家書卷獎的名作家史考特尚未出版的遺稿興趣濃厚,不斷對她進行疲勞轟炸,催討遺稿。其實她心裡明白,無論如何這些人早晚總會得到他們想要的,只不過要等她準備好。然而一開始他們都沒搞懂這點,他們就像俗話說的不屈不撓,奮戰到最後一秒。現在呢,她心想,那些人真的多半都已陣亡了。

而堅持到最後的『遺稿狗仔』伍伯迪教授對她說,就算她和這位偉大的美國作家睡在同一張床上,也不代表她就夠資格處理他的文學遺產。他說,這是專家的工作,而且他知道蘭登太太沒唸過大學。他強調,自從史考特•蘭登過世到現在,已經過了很長一段時間了,外面流言四起。大家都認為史考特應該還有大量遺稿尚未出版──可能是短篇小說,甚至長篇小說。他問她,可不可以讓他進工作室看看檔案櫃和書桌抽屜?就算只進去一下下也沒關係。他說有些傳言傳得很難聽,如果她能讓他進去看看,至少可以消弭那些流言。當然,他進工作室時,她可以全程陪同──這當然無須特別強調。

『不行!』她斷然拒絕,然後把那位伍伯迪教授帶到門口。『我還沒準備好。』她發覺自己低估他了。這人表面上講起話來文質彬彬,話中卻暗藏兇險──至少他有這個企圖。他和其他那些傢伙沒什麼兩樣,一樣兇狠,差別在於他比較深沉、比較有耐性。『而且等我準備好時,我要找的就不光是手稿了,我會把所有東西全部清出來。』

『可是──』

她一臉嚴肅地對他點點頭。『還是老樣子。』

『我聽不懂,那是什麼意思?』

他當然聽不懂,那是莉西他們婚姻生活中的潛台詞。史考特不知曾多少次一陣風似地突然跨進屋裡,嘴裡嚷嚷著:『嘿,莉西,我回來了──還是老樣子嗎?』那句話的意思是:沒事吧?還好嗎?像這種就是所謂的『語帶玄機』,話中有話。

像『老樣子』這句話暗藏的玄機,伍伯迪教授這種人根本不可能聽得懂,就算莉西口沫橫飛解釋個一天一夜,他還是一樣聽不懂。為什麼呢?因為他根本就是個『遺稿狗仔』,而對『遺稿狗仔』來說,史考特•蘭登這個人唯一會令他們感興趣的,只有一樣東西。『那不重要,史考特懂就好了。』這就是五個月前的那天,她對伍伯迪教授說的最後一句話。

但是,世上的一切再也不是『老樣子』了。外面的世界不一樣了,她的內心也不一樣了,這世界再也不屬於她了。屋裡本來是他們兩人的小天地,此刻一個人孤零零地,莉西忽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寂寞。

當莉西終於開始清理工作室之後,她的心情很複雜,最明顯的情緒是:沮喪。為什麼會沮喪呢?一方面可能是因為她低估了這件工作的困難度,不過也可能是因為她高估了自己,誤以為自己有辦法堅持到最後一秒,完成這件工作。

這些年來她和史考特朝夕相處,而他是那麼好的一個人,不會咄咄逼人,如今回想起來,那些年,那段倏忽而逝的歲月竟如此短暫。她抬起頭,看著工作室裡那一大排大小參差不齊、堆積如山巒起伏的雜誌期刊,腦中思潮起伏。她想像自己盤腿坐在『記憶角落』的地板上,一本接著一本、一堆接著一堆,把那些期刊雜誌從頭到尾看過一遍。她納悶著,那會是什麼樣的感覺?

她看看那些堆積如山的期刊雜誌,說不定她能在裡面找到無窮無盡的回憶,可是莉西突然明白了,這件事等於又在她心頭撕裂一道傷口,而這道傷口會不停淌血,很久很久都癒合不了。是否只有史考特一個人體驗過那黑暗的世界?在那黑暗悲慘的世界裡,他會不會感到無比孤單,想大聲吶喊,卻發不出半點聲音?也許她不完全知道他過去的一切,然而她知道的已經夠多了。當然,她知道他曾被恐怖的夢魘侵擾過,因此太陽下山後,他絕對不看鏡子──如果可能的話,他甚至不看任何會反光的東西。儘管如此,她還是很愛他,因為這男人很懂及時行樂。

──我在一個黑暗的世界裡,而妳找到了我。妳救了我。

當年在納許維爾,也許真是這樣。然而到了最後,她還是救不了他。

──莉西,妳一直在救我。妳還記得我第一次在妳公寓過夜的事嗎?

此刻,莉西坐在地上,一本期刊攤開在她大腿上。她微微一笑,心想,我當然記得。那天晚上,她記得最清楚的就是自己喝了一肚子薄荷杜松子酒,弄得胃酸酸的。而且一開始他有點障礙,無法持續勃起,還好後來他漸漸恢復正常,當時她還以為那是因為他酒喝多了。接下來,他們度過了美好的一夜。很久以後,他才告訴她,其實在遇見她之前,他一直都是不行的。她是他的第一個女人,也是唯一的女人。從前他編了很多故事,說他年輕時性經驗是如何轟轟烈烈,跟男人上床也跟女人上床,但其實都是鬼扯

──那天晚上結束後,妳很快就睡著了,我卻毫無睡意。我一直聽著妳床頭桌上的時鐘,滴答,滴答,聽著屋外風聲呼號,心裡忽然明白,我已經到家了。躺在這張床上,妳依偎在我身邊,我忽然明白這裡就是我的家。黑暗中本來有某種東西一直朝我逼近,但此刻它突然消失了,被趕走了。我心裡非常清楚,它還會再回來,它有辦法找到我。不過它沒辦法逗留,所以我終於能夠好好睡覺了。我感覺內心滿是感激,心情無比激盪。我想,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體會到什麼叫感激。我躺在妳身旁,淚流滿面,淚水沿著臉頰滴到枕頭上。那天晚上,我愛上了妳。此刻,我依然愛著妳。從那一夜起,直到此刻,每一天,每一夜,每一分,每一秒,我對妳的愛從未停息。我不在乎妳是否真的瞭解我。大家都很計較別人是否瞭解自己,只不過,瞭解與否其實並不那麼重要。大家都不明白,每個人最欠缺的,其實是安全感。當那個東西漸漸遠離,遠離我所在的黑暗世界,那一剎那,我感受到一種前所未有的安全。我永遠忘不了。

只可惜,他們再也無法一起活在當下及時行樂了。如今他已經走了,就像俗話說的,『長眠於九泉之下』。她的人生已來到一個新的階段,從此以後,人生路上她只能踽踽獨行,而且再也無法回頭了。

當莉西抽出大堆期刊裡的那本《田納西大學納許維爾一九八八年評論集》,那一剎那,書脊突然發出劈啪一聲巨響,大得像是槍聲。她嚇得大叫一聲,手上的書一滑,掉在地板上。接著她笑了起來(聲音卻有點顫抖)。『莉西,妳真沒用。』

接著,她又翻開那本評論集,忽然有張摺起來的剪報掉出來。那張剪報已經發黃變脆,一碰就裂開了。她把那張剪報攤開,發現上面是張顆粒很粗糙的照片,底下還有一排說明文字。照片裡是個年輕小夥子,看起來大概二十三歲左右,不過,他好像受到什麼驚嚇,露出一臉茫然的表情,使他看起來比實際年齡更小。他右手拿著一把短柄小鏟子,鏟勺銀光閃閃,上面刻著幾個字。雖然從照片上看不清楚那幾個是什麼字,不過莉西親眼看過那把鏟子,到現在還記得上面那幾個字:薛普曼圖書館破土典禮。

那個年輕小夥子好像在……呃……盯著那把鏟子。但莉西看得出來,那小夥子眼睛雖然看著鏟子,可是好像根本搞不清楚自己手上拿的是什麼東西。這點不但從他的表情看得出來,就連他的動作也透出一些端倪。他那竹竿般瘦長的身體姿勢很怪異,彷彿有點不知所措。

莉西彎腰低下頭,鼻子就快碰到那張發黃的剪報了。那張剪報是從《納許維爾美國人報》上剪下來的。她很清楚自己要看的是什麼,那是隻鞋跟很短,只能看到一半的西班牙哥多華上等皮革棕色平底鞋。那天她穿的一定是那雙鞋,不是嗎?

此外,事情發生的那一剎那,她也不記得看到了那一夥人,她根本完全不在乎了。那一剎那,她滿腦子想的只有一件事,只有史考特。當時,他離她只有十呎遠,然而她心裡很清楚,要是她沒有立刻衝到他身邊,那些群眾就會把她擋在外面……而一旦她被擋在外面,那些群眾可能會害死史考特。他們的愛很危險,他們的熱情足以害死他。

此刻萬籟俱寂,整個工作室籠罩在夕陽餘暉中,那一長排滿是灰塵的雜誌沿著牆邊蜿蜒起伏。她自言自語道:『當時我心裡很清楚,他活不成了。』

史考特忽然倒地,她立刻衝向丈夫身邊,那一剎那,那位報社攝影記者也立刻捕捉到那一瞬間的畫面。他本來只是來拍些例行的官方照片,比如說,學校的幾個大頭,一位蒞臨訪問的知名作家,他們聚在一起,用一把銀鏟子『鏟起第一勺土』,為一座預定的圖書館進行破土典禮。結果他拍到的卻是更戲劇性的畫面,不是嗎?這是張足以登在報紙頭版的照片,甚至堪稱歷史經典畫面。看到這張照片,感覺就像看到暗殺甘迺迪的奧斯華臨死前的那張照片。那種靜止畫面會讓你一輩子忘不了。只有莉西本人才看得出來,那張照片裡還有那位作家的太太,或者,嚴格說來,應該只能算是那位作家太太腳上的鞋跟。

照片底下的說明文字是這樣寫的:

田納西大學校區警衛隊長赫佛南向東尼•艾丁頓致謝。就在這張照片拍攝的幾秒鐘前,艾丁頓救了名作家史考特•蘭登一命。當時蘭登正好蒞臨該校訪問。『他是位貨真價實的英雄。』赫佛南隊長說,『當時他距離藍登最近,除了他之外,沒有人能伸出援手。』(第四版和第九版有補充報導)

照片左邊有一大段長長的註記,看不出是誰的字跡。照片右邊也有兩行史考特零亂的手寫字跡,而且還有個小箭頭,老天,箭頭指向那隻鞋!她知道史考特為什麼要畫那個箭頭。他一眼就認出那隻鞋了,因為他知道那隻鞋的來歷,而且他還知道他太太以前發生過什麼事──那故事可以稱之為『莉西和瘋狂怪客』,一個驚心動魄的故事。所以他什麼都明白。既然如此,她為什麼會突然有點想哭呢?這輩子她從來沒有這麼驚訝過,覺得彷彿被自己的感情蒙蔽了,被自己的感情擊垮了,彷彿回到了史考特過世前的那段日子。

那天真的很熱,而且不光是熱,還很──

『很潮濕。』莉西說。『而且很悶。而且,我從一開始就有不祥的預感。』

此刻,莉西坐在那堆高低起伏的雜誌前,那本《田納西大學納許維爾一九八八年評論集》攤開在她腿上。她腦中突然閃過一幕鮮明的畫面,看到那天她刷牙時,手背卻突然撞到裝著他們牙刷的玻璃水杯,杯子掉到瓷磚地板上,摔成大約三千片該死的碎玻璃。

──早上碎玻璃,晚上碎了心。

也許是早上打破了那個玻璃漱口杯讓她仍心有餘悸──一種不祥的預感。此刻,莉西忽然覺得破土典禮上那堆卡車載來的泥沙看起來很像墳墓,一個用來埋葬巨人的超大尺寸墳墓。兩堆觀眾匯聚成一大群,圍繞著那堆泥沙,那一刻,土堆正中央彷彿變成熱烘烘的烤爐,令人窒息。照片裡史考特一腳踩在那把破銀鏟的鏟勺上,一頭長髮在風中往後飛揚。

『各位女士,各位先生!』達西米爾拉大嗓門說,『很榮幸有這個機會向大家介紹史考特•蘭登先生。他就是普立茲獎得獎作《聖物》,以及國家書卷獎作品《船長之女》的作者。他在夫人的陪同下,千里迢迢從緬因州趕來,為我們的薛普曼圖書館主持破土典禮。是的,我們的夢想就要實現了。各位納許維爾的父老鄉親,這位就是史考特•蘭登先生,請大家報以最熱烈的掌聲,歡迎他的蒞臨!』

但是人群裡的那個『金毛小子』沒有鼓掌,而是握住雙手,嘴角掛著一抹令人毛骨悚然的微笑,兩手緩緩擺動著,彷彿在默默祈禱。他目不轉睛死盯著史考特。那一剎那,莉西立刻盯住那金毛小子。

史考特把那充滿象徵色彩的鏟子舉起來,彷彿要開始表演旋轉特技。這時觀眾滿懷期待地屏住氣,然而史考特只是在逗他們。他的左手滑到把柄頂端的握環,然後把鏟勺深深插進泥沙裡,耀眼的光輝瞬間淹沒在泥沙中。接著,他把那勺土鏟到旁邊,然後大吼一聲:『我宣佈,薛普曼圖書館此刻正式開張!如果一切順利,那麼在薛普曼圖書館開幕那天,你一進門第一本想找的書是哪一本?我的意思是,那本書的作者就是你心目中的那個人了。這一鏟,就是要獻給大家心目中的那位作者。』

儀式完成之後,史考特把鏟子拿給莉西。過去這十二年來,他不知已拿過多少東西給她。那都是些他不想要的紀念品,五花八門應有盡有,她看著那把鏟子,看著閃閃發亮銀色鏟勺,忽然發覺自己也和她深愛的人一樣(到現在他還是她深愛的人),覺得很好笑。

金毛小子卻將他那修長蒼白的手指頭開始伸向白襯衫的下擺,那一剎那,莉西終於明白他想幹什麼了。噢,老天,噢,耶穌聖母,她想拚命大聲喊出史考特的名字,可是喉嚨又乾又澀,根本喊不出聲音。那個金毛小子把襯衫掀起來,光禿禿的蒼白啤酒肚上露出一截槍柄,而他的手就握在槍柄上。

史考特察覺苗頭不對,立刻站定不動,莉西則覺得周遭的世界彷彿凝結了,時間變得很慢很慢。她沒有真的看到子彈從那把點二二手槍的槍口飛出,不過在那個時間凝結的世界裡,莉西感覺看見鍍鎳槍管冒出刺眼的金黃火花,聽到砰的一聲──那聲音聽起來很像有人把個吹飽了氣的紙袋打破。

她看到史考特的腳還在原地,身體卻猛然往後一彈,同時頭卻往前一俯,這幾個動作結合起來感覺很優雅,就像在跳舞。接著,她看到他那件夏季薄外套的右胸口上迸開一個黑色的洞。

金毛小子的手腕略微轉了一下,將那把槍口還冒著煙的點二二手槍轉向史考特的左胸。在莉西眼裡,時間變得很慢很慢,他的動作也變得很慢很慢。殺手已經射穿了史考特的肺,接下來,他要朝他的心臟開槍了。莉西心裡明白,她一定要在他扣下扳機前阻止他。只要這個神經病不再把子彈射進史考特體內,史考特就還有活命的機會。

那一剎那,莉西握緊手上的銀鏟子,用力往上揮──那是身體的本能反應,在動手前,莉西早已握住那四十吋木柄的尾端──但這畢竟仍是千鈞一髮的危急時刻,在這時間凝結的世界裡,她看著銀鏟勺擊中那把槍,槍口被打得向上揚起,那第二槍射向八月的天空,沒有造成任何傷害。她看著鏟勺繼續往前揮,然後向上揚起。

她看著那把槍脫手而出,緊接著,在鏟勺打中金毛小子臉部的前一瞬間,她居然還有時間想到,老天!這一記打得真是漂亮!銀鏟勺雖然被他的手擋了一下,但還是結結實實打在他臉上。他的鼻梁斷了、右顴骨被打碎、右眼窩的骨頭也碎了,連牙齒都被打掉了九顆。就算讓黑手黨戴著銅指環,恐怕也不見得能把他打得更慘了。

此刻,在停車場邊邊,莉西湊近史考特,她感覺整個世界彷彿只剩下她和史考特兩個人。史考特正看著她。他眼睛凝視著上方,臉色慘白,褐色眼珠下方的眼袋卻開始出現黑色斑點,右邊嘴角開始湧出一道血流,流到下巴。『莉西!』他的聲音很微弱,聽起來悶悶的。『那傢伙真的開槍打我嗎?』

他體溫高得令她害怕,此時她只覺得體內充滿對他深深的憐惜。他發著高燒,全身發抖。她用一隻手費力地脫掉他身上的外套。『對,你中彈了,現在不要講話,不要……』

史考特繼續拉扯她那件藍色絲質罩衫,他的眼眶發黑,兩眼卻仍舊炯炯有神,露出狂熱的神色。他好像想說什麼。她湊上前去,聽聽他要說什麼。他輕輕吸了口氣,感覺很像在喘氣。他的喘氣聲很大,湊近他的那種感覺讓人十分害怕,因為血腥味更重了。那味道聞起來很不舒服,很像礦物的味道。

那是死亡。那是死亡的氣味。

然後史考特開口說話了。他講的話彷彿在印證剛剛她腦中閃過的念頭。『親愛的,它來了,已經很接近了。我看不到它,可是我……』說到這裡,他又停下來好一會兒,吸了一大口氣,喉嚨發出嘶嘶聲響。『我能聽見它好像在吃什麼,我能聽見它在嗥叫。』他說話時,臉上還是露出那小丑般的笑容。

『妳……』他嘶嘶地喘了口氣。『妳知道……』他又喘了口氣,這次更用力了。他臉上還是掛著那詭異的笑容,彷彿兩人在談論什麼可怕的秘密。一個紫色的秘密。紫色,傷痕瘀青的顏色。紫色,某種花的顏色。那種花生長在某個……

(噢,不要說,莉西,不要說)

對了,在某座山的山腳下。『妳……妳知道……不要……侮辱我的智慧。』說著,他又嘶嘶地喘了口氣。『也不要侮辱妳自己。』

她心想,也許我真的知道些什麼吧。他說那東西叫『高個子』,自從跟史考特在一起後,這些年來她明白他說的是什麼。是的,她很清楚。

他把頭轉向旁邊,把一團半凝固的血吐到熱騰騰的柏油地面上,然後又轉回來看著她。『這樣……就可以把它叫過來。』他有氣無力地說,『它快來了。然後,那種……從來沒停過的……顫抖……就要結束了,妳就可以解脫了。』

她知道他是說真的,而且有那麼一剎那,她相信這一切真的會發生(那當然是因為他眼中散發出的魔力)。到時他會再度發出那嗥叫聲,不但更大聲,而且嘴裡還喃喃嘀咕著,『高個子』,不眠之夜的王,靜默無聲而飢渴地,它轉過頭來了。再過不久,史考特•蘭登就會在這片滾燙的地上渾身顫抖著死去。也許死亡證明書上會有些合理的解釋,可是她會知道:那來自他內心黑暗世界的怪物終於看到他了,它即將找上他,將他生吞活剝。

一九八八年當時接下來發生的事,他們後來一直沒再提起,也沒告訴任何人。因為那太可怕了。所有婚姻關係都有兩個核心,一種是光明之心,一種是黑暗之心。而那東西就是他們倆的黑暗之心,一個真正的秘密、可怕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