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自己有多愛一個人,
該由離開對方的那一刻開始。

別人會說我自私,
但我確實是想用盡一切方法令你離不開我。
或許有很多人都會這樣想,但我有別於他們的是,
你是唯一一個我想納入自己世界裡的人。

如果我有一天真的死去了,親愛的妳會否為我流淚呢?
我希望妳會為我流淚。
我相信我這一生最終能留下來的,就只有妳的眼淚而已。
當妳的淚流乾了,我才能在這世間真正的消失。

就算給我再選一次,
我也不想在這次重遇妳後在數分鐘內說『妳好嗎?』和『再見!』然後再次擦身而過。
我的愛,
如果一輩子只愛一個人就是幸福的話,
謝謝你給了我十五年的幸福。
我對妳說過的:
『我對妳的感情永遠不會消失。』
縱使感情永遠不消失,但我能感覺到慢慢消失的是我自己。
真希望可以伸手探進妳最深處,
將妳的所有感受都直接提取出來,
我好想知道我在妳裡面留有的分量。
寶貝,這是我們的世界,
只有你和我,
那又怎麼還有自私可言?
消失,
是發現自己真正存在的最好方法。
我真希望跟妳一起變老,
老到沒法子再聽到妳說妳愛我為止。
當妳告訴我:『我沒什麼擁有的,也沒什麼屬於我。』
我很想告訴妳,妳擁有我,我也屬於妳的啊。
可是,我說出來妳一定會不相信的了。
所以我只會在心裡對妳說,
我要不發一言也令妳聽到我心裡的聲音。
我一直想把妳變成我自己的。
所以,我對妳的不滿,其實也等於我對自己最滿意的地方,我希望妳可以欣賞我、認同我,然後把妳整個人溶入在我之內。
相對來說,妳也不斷在提醒我這件事,我在每次跟妳吵架後都會調整自己,努力想溶入妳之內……我一直想把我變成妳的。
我們為何會吵起來呢?
大概因為我倆都太愛對方吧!

感冒就是這麼一回事。它總在你不察覺時來,在你不察覺時去。感情,也許都是這麼的一回事。

女人眼中只有愛情,她們是不念舊情的,因為舊情已經變舊了,正如女人買了新的高跟鞋就會對舊鞋不屑一顧,把舊鞋擱在一邊,等它封塵,女人是永遠向前看的。

男人必定要交了新女友,才會離開原本的。但女人不同,女人離開一個男人,所考慮的因素就是應否離開他,離開他又會否令自己好過呢?並非總要等有了新戀情才能推動自己。

我不是要求每分每刻都完全擁有他,我不過希望在某時某刻裡可以完全的據他為己有。
一個男人愛一個女人可以沒有上限,但必須留有底線。男人犧牲了自我,已不可算是個男人了。一個不能把自己清楚界定為男人的男人,也不會有志氣對自己的女人好。
如果再無感情,你們總有一個人會截斷給對方聯絡自己的方法。但你們隨時隨地也能找到對方、與對方見個面,從另一方面來看,也就是希望對方隨時隨地能找到自己,與自己見個面吧。
生活是一點一滴的,感情也該是一點一滴的,就好像醬油一樣,滴幾滴才滋味啊,一下子把半樽倒進去,只會叫人吃不消。

我也是到了現今一刻才能夠相信,男人真的可以在同一時間深愛著兩個女人,更渴望能同時擁有她們。如果一個人兩個都愛,在無法抉擇之下,是不是一定得取捨一個?我真希望有人告訴我,到底,三個人能否並存於一段關係中?

由於我實在取捨不了,卻也無法自私得將兩個女人留在自己身邊。我深愛她們的方法,就是放手讓她們自由選擇吧。假如一個女人最終的選擇還是我,我就會認命──活了二十七年,在緊握和放手之間,我學懂了人有時必須認命──認自己的命,認對方的命。

如果沒有經歷最深刻的酸,大概就不會懂得甚麼才是最深刻的甜吧?可惜,大多數的愛情,一開始時是玫瑰雪糕,往後卻是檸檬冰沙。

我始終覺得她不是屬於我的吧,我只是她人生中某一段時間停留過的某一個人而已;她將來會遇上更多好像我這樣的男人,而當我想到自己只會是他們的其中一人,我就有種老早已失去了她很多遍的被遺棄感。
我的世界已是我自己的整個世界,而它卻畢竟只是另一個人的其中一個驛站而已。
女人的下一步總令男人猜不透的──事到如今,我終於知道所謂的或然率和必然性都是枉然的,女人的心就像六合彩的開獎號碼,你大概會猜中這麼三兩個號碼,但一生人中卻可能沒有一次全中。到了後來,你終於會發現,猜中一半才是最痛苦的,比起完全猜不透更加痛苦。
愛一個人太深,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吧。就像美食,淺嚐即止,那種滋味反而在心頭歷久常新。可是,到了你每餐都非吃不可的時候,縱使美食依舊味美,但你卻陷入一個不想取捨的地步了。

有時候,我們會很想念一個人,但卻不會打電話給他。我會想,跟他說些甚麼好呢?他又願意聆聽嗎?縱使思念很近,電話那一頭的他卻好像很遙遠……

一個男人在女人面前吐苦水,總不會是吐苦水那麼單純。

對於自己感到非常悲傷的事情,女人大概會急不及待想告訴她喜歡的人,但男人的思想卻是逆向而行的吧?我們最不願意把心中悲傷告訴的那個人,才是我們真正疼愛的人,因為男人會難以忍受他最喜歡的人為自己擔憂。

最痛苦的莫過於要獨自隱瞞和承擔一件痛苦的事,而那種痛苦會隨著一分一秒膨脹,最後像天空中的熱氣球,爆破後直墜地面。

原來,忘記一個人的方法,就是不見面、不通訊、不知對方消息。然後,不知不覺便不會見面、不會通訊、不會知道對方消息。最後,就變成不要見面、不要通訊、不要知道對方消息了。

我以為戀愛中的女人會變蠢,原來戀愛中的男人簡直會發瘋。

我總以為愛一個人,就應該要向她投下一噸重的感情,一下子的轟炸她、攻陷她。可是,那到底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承接的,對方的選擇也許不是投降,而是逃走。

當一段單調的、一眼看清的關係維繫了多年,你便會意識到它可能維持到永遠,繼而有種可以放心下來的倦怠感。

我們經常強調想有兩個人的私人空間,但又不斷希望被周圍的熱鬧淹沒。我們好像和對方一起,其實我們只是不想孤獨一人罷了。

有人說同居是試婚,也有人說同居的真正目的只是想剝奪對方的行動自主權。

最簡單的女人,也有她的戰略。

本來該是一段很痛苦的感情,總會隨著時間將不快樂的事情去蕪存菁,只剩下一些淡淡的美好回憶。

我喜歡將女人形容為野獸,因為當我們以為自己已經把她們像寵物般據為己有,卻不知道她們根本從來沒有擺脫她們的野性本質,她們每分每秒都在選擇比你更雄壯的雄性動物。

只有好好珍惜自己的過去,我們的將來才會變得踏實。因為我們的未來也會過去的,沒有回憶的人生,只會是一片空白和恐懼。最後,甚麼也不會為我們停留,除了我們堅持要帶走的某些東西。


不想破壞自己對一部戲的印象,最好一生只看一次。不想破壞對一個人的印象,最好分開了便永不要見面。

很多時候,真的令人心動的都是一些不易得到的東西,就像女人會為了一克拉的鑽石而心動一樣。而這種心動又會持續得特別久,全因可望而不可即。

男人認識一個女孩子,心裡便會馬上評估要不要與她上床,不上床的便視之為朋友了。男人會承認他很喜歡自己的好友,但由於太珍惜了,反而沒有到了非得到她不可的地步。

朋友是可以盡情說出心事而不用有祕密的,他們是用寬容的態度來評估你;女友則不斷從你的話中發掘出祕密和可供嫉妒的東西,然後用獵狗似的靈敏嗅覺來驗定你,隨時準備咬你一口,而你沒有抗議餘地。

朋友變成情人,不是一種進步,而是倒退。
得到了愛情的同時,我並不覺得我放棄了我的自由。我只是把她接到我的自由之丘上同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