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捨得花錢買衣服,這是個頂壞的嗜好。心情愉快的時候,我會去買衣服。傷心的時候,去買幾件衣服,是一種慰藉,這是男人也無法代替的。 曾經有個早上,我為了一段感情而坐在我家的馬桶上哭得死去活來,就在這個時候,相熟的時裝店店員打了一通電話來。她說,店裡來了一批新貨,很漂亮,非常適合我。我掛上電話之後,馬上抹乾眼淚,飛奔出去買衣服。帶著戰利品回家的時候,我的心情也沒那麼沉重了。 我從來不認為自己會穿衣服,喜歡穿和會穿是兩回事,我是花了很多錢,用了很多時間去摸索,才終於知道哪些衣服最適合我,而哪些款式和顏色又是我不能穿的。 我喜歡簡單的款式、美好的剪裁、講究的細節、素淨的款式和優秀的質料。以前,我還要求永恆,漸漸我知道,這只是我想買某件衣服時的藉口。當我喜歡一件衣服而它的價格令我猶豫的時候,我會跟自己說: 然後,我便可以心安理得地奢侈。 那件衣服雖然可以穿一輩子,可是,穿了兩年我便會貪新忘舊,又再買另一些『永恆』。永恆的衣服也許像永恆的愛情,有時候不過是夢想,甚至奢望。 我的衣服堆積如山,但是,我常常穿的,卻只有那幾件。或許,我真正喜歡的是擁有。會穿衣服的人,只要幾套衣服,就可以配搭出許多花樣。不會穿的人,才會不停地買,到頭來只有其中幾件是買對的。 一切都是欲望。每一次,我惟有安慰自己: 『現在不穿,將來也許就沒法穿了。』
這件深藍色 Jil Sander 羊毛外套大概是五年前買的,是我擁有的第一件 Jil Sander。它看上去真是可以永恆的啊!質料很薄,很柔軟,很輕,卻又很暖,我穿上之後,根本捨不得脫下來。我記得售價很貴,我還是買了,而且從此成了 Jil Sander 迷。它的衣服以質料好而見稱,西褲尤其能夠把人的雙腿穿得漂亮。喜歡它,因為我覺得它的氣質適合我。
這件川久保玲的斗篷是大概六年前買的,那一季,斗篷非常流行。我有很多這個品牌的衣服。它的風格獨特,一眼就看出是川久保玲,氣質也很適合我。我買的川久保玲,不是黑就是白,絕不買太怪異和前衛的款式。這件斗篷永遠不會過時,用來配牛仔褲很好看、很酷。
這是 Junya Watanabe 的羊毛衣,三年前買的。 Junya Watanabe 師承川久保玲,所以兩者的風格很接近。穿這件七分袖長的衣服時,我愛配黑色西褲或灰色裙子,看上去真像個寫東西的人!
Gomme 的綠色外套,可以用來配我衣櫃裡的卡其色裙子或西褲,非常『百搭』,是去年冬天買的。我一向喜歡黑色和白色,近年愛上綠,包括綠色眼影。我個子小,日本品牌頗適合我,幸好, Jil Sander 的尺碼也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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